凌泰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4/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服務大樓會議廳
(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次股東常會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受理
提案期間,提案狀況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NA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2/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4/2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常會擬定於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召開。
(二)因應一○六年度股東常會之召開,茲另訂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及員工認股權
憑證停止行使認股權利期間,為自民國一○六年二月二十日起至民國一○六年
四月二十日止召開。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2月10日起至民國106年2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請於民國106年2月20日17時前寄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43號4樓)
(四)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日前,並將符合資格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及其
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且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
符合規定之議案明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常會,
說明未列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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