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因素 1月消費者物價漲2.25%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08 10:04
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天公布一月消費者物價(CPI)比去年同月上漲百分之二點二五,若扣除春節循例加價的服務類後,約漲百分之一點六一。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一月 CPI 較十二月跌百分之零點零二,比去年同月則漲百分之二點二五。由於去年春節落在二月,今年在一月,受到春節所在月份不同影響,一月份水產品及肉類等應節商品價格相對去年偏高,及部分服務費用包括保母費、旅遊團費、計程車資及理容服務費等循例加價,水果也受去年天候因素影響供量而價格上漲,加上外食費、水費及油料費價格調漲,不過,蔬菜、蛋類、家庭用電、燃氣、通訊費與 3C 消費性電子產品價格則比去年低,抵銷部分漲幅,若扣除春節循例加價之服務類,上漲百分之一點六一,扣除蔬菜水果及能源後的核心 CPI,則漲了百分之一點六五。
(資料照片)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