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開庭挺同、反同團體到場表達訴求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4 11:43
同志運動者祁家威以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有違憲之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24)日上午由大法官召集相關人等進行言詞辯論,挺同人士到場聲援,反同團體護家盟也在場表達意見,雙方壁壘分明,但現場秩序良好。
今日憲法法庭開庭除大法官黃瑞明因妻子是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為避免外界質疑大法官公正性,黃瑞明並未出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炯燉、黃昭元、許志雄、詹森林、張瓊文、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黃虹霞、羅昌發、湯德宗、黃璽君、陳碧玉等 14 名大法官參與討論。開庭程序安排兩名聲請人各自陳述 10 分鐘,關係機關各陳述不超過 10 分鐘,再由聲請人與關係機關交互詢答,或詢問鑑定人,中場休息後,再由大法官提問,開庭預計中午結束。
至於憲法法庭辯論重點有:
1.《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别 2 人結婚?
2. 答案如為否定,是否違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婚姻自由規定?
3. 又是否違反《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意旨?
4. 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是否符合《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 22 條保障婚姻自由意旨?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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