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監改選〉小股東用大同寶寶登廣告 林郭文艷:商標權不容侵犯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4-26 12:13
大同 (2371-TW) 董事改選競爭激烈,市場派積極爭取參選權,目前正進行法律訴訟中,小股東更透過廣告抨擊大同經營虧損,大同總經理林郭文艷今 (26) 日重申,大同寶寶商標權不容隨便侵犯,用來刊登子虛烏有、混淆視聽的廣告,「我們認為是不恰當」。
林郭文艷指出,有關董事候選人部分已經在法院審理程序中,希望靜待司法審理跟裁定,過程中,大同尊重司法,不會主動做任何發言,也呼籲個人及法人希望不要做「不知道從那裡來的發言」。
有關小股東以大同寶寶刊登廣告抨擊大同一事,林郭文艷重申,大同寶寶商標權不容隨便侵犯,用大同寶寶去做子虛烏有、混淆視聽的廣告,「我們認為是不恰當。」至於是否提告,目前正由法務部門及律師研議中。
媒體關心對董事改選有沒有信心,林郭文艷強調,公司都是按既定計畫去做,該做什麼就做什麼,按照既定計畫按步就班的做。
針對署名「大同公司小股東」的廣告內容,涉及不實指控與不當評論,大同先前發出聲明指出不再回應,請各方靜待司法公正審理,注意言論自由界線,勿觸法網。
大同強調,大同商標及大同寶寶商標註冊字號為 00773561 / 01255859 等,商標權各種利用非經公司准許,非經同意違法使用者,不論是行為人或幫助者,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以維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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