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定位無共識 司改會議通過檢察署更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6 17:03
司改國是會議第 3 分組今(26)日上午召開第 5 次會議,通過多項決議,譬如地方法院檢察署更名、檢察官不再派駐與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一、二審檢察官須輪調歷練、主任檢察官由基層票選等議題。但眾所矚目的檢察官定位議題,並未有共識,並否決另立《檢察官法》、《檢察署法》。
司改國是會議第 3 分組召集人瞿海源表示,當前檢察署名稱皆為「地方法院檢察署」,但決議應檢審分立,故未來不再冠上法院之名,調整為「地方檢察署」。
該組也通過檢察官不應派駐與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領取辦案獎金,以維持獨立;一、二審檢察官須輪調歷練,強化團隊辦案能力等議題。
此外,該組 26 日表決是否制訂《檢察官法》、《檢察署法》時,因票數未過半,所以未通過此表決。值得一提的是,最敏感的檢察官定位問題,在檢察官是行政官或司法官的討論上,第 3 分組會中並無共識,瞿海源認為此議題影響甚深,建議法務部和司法院另召開研討會討論。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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