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河集團(00281-HK)將沒收未領取之2010年度末期股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川河集團(00281-HK)周三盤後發布公告稱,根據公司《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凡在宣派股息日期起計6年 期間後仍未領取之股息,可由公司董事局沒收及須復歸公司。
據悉,公司2010年度末期股息為末期股息每股0.015 港元。董事局通知股東,于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仍未領取的2010年度末期股息將于當天予以沒收及復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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