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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2年定讞 魏應充心情平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7 17:02


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遭控涉嫌詐欺案件,智慧財產法院今天改判魏應充有期徒刑 2 年定讞,必須入監服刑,魏應充獲知判決心情平靜。(李明朝報導)

魏應充等人是在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案件,判決處以有期徒刑 4 年不服提起上訴。


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審理時,審酌調合油產品與消費者食品安全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認為本應確實標示,不得提供虛偽不實之產品成分訊息。

智慧財產法院 27 號做出宣判,判決結果將原判決關於有罪暨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改判,魏應充判處有期徒刑2年,常梅峰1年6月,林進興 10 月,林雅娟 1 年;林進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0萬元。林雅娟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百萬元,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味全公司的犯罪所得新臺幣3千2百92萬8千8百20元沒收。味全公司、鍾美玉等人無罪;魏應充、常梅峰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公訴不受理。味全公司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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