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5/032.公司名稱: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