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新: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5-31 11:40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5/272.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B5版6.報導內容:有關全年資本支出10億元 加強智能化、自動化硬體投資之相關報導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年度資本支出係例行性用於設備汰舊換新及提高生產力為 主,如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規定公告。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澄清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華新32.6+0.62%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瑞利:公告本公司106年4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高流動資產、短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等相關財務資訊下一篇長榮航空:辦理本公司第十八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戊券)之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