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機械: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02
2.公司名稱: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網路報導盛傳捷安特可能被收購一事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巨大公司公開聲明
一、此報導內容純屬網路謠言,非屬事實。
二、巨大公司籲請社會公眾、媒體勿採信此網路謠言,並勿任意傳播或轉載。
三、巨大公司向來專注本業並重視維護捷安特品牌形象,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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