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螢幕時代如何廣告行銷 Facebook提三招建議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7-06-29 16:37
隨著行動裝置間的轉換愈趨便利,消費者使用跨平台比例隨之增加,多螢幕體驗布局成為品牌廠行銷的新顯學。Facebook 大中華區行銷科學總監王斌今 (29) 日建議,品牌應掌握多螢行銷策略的三大原則:「擴大觸及機會」、「持續提醒」與「混合運用」。
王斌今天是在 Facebook 在台舉辦的《2017 Facebook + TV 佈局多螢策略論壇》中,釋出以上看法。他認為,品牌業者除了提高產品觸及率之外,更需善用廣告素材,在不同的投放平台間靈活運用,以提升消費者的購買或消費意願。
Facebook 表示,目前 Facebook 在台灣的每月活躍用戶數達 1800 萬人,使用行動裝置的比例高達 95%,每天平均花費在行動裝置上瀏覽影片的時間約為 1.5 小時。當行動裝置間的轉換愈趨便利,消費者使用跨平台的比例也隨之增加,如何佈局多螢體驗成了各品牌重要的行銷策略。
台灣尼爾森媒體產業副總裁陳筱雁指出,根據台灣尼爾森最新《台灣數位廣告收視率》調查報告,從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已有上百個橫跨 20 種產業類別的廣告主在台灣投入跨平台廣告,目前在電腦、平板與智慧手機上出現的廣告活動曝光次數已逾 257 億。
針對影音廣告本身的內容,Facebook 大中華區 Head of Creative Shop 倫潔瑩表示,必須因應消費者的行為及觀看影片的時間點,依照消費者觀看廣告時所處的情境,來建構不同的創意呈現模式,才能讓廣告行為在跨平台上,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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