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湛:公告本公司臨時董事會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03
2.公司名稱:精湛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
(1) 本公司柳營廠土地及廠房租賃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已於106/06/13經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承租廠房之議案並
依規定公告重大訊息,惟因該次董事會之相關利害關係人未依規定予以迴避
致決議程序有瑕疵,故於本次臨時董事會再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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