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魯閣:公告董事會授權並簽署股權買賣合作意向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7/1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為挹注本公司未來財務規劃及營運發展,同時考量對子公司-大魯閣開發(股)公司
財務營運規劃有助益,本公司經與相對人-新光三越百貨(股)公司協商轉讓子
公司-大魯閣開發(股)公司部份之股權。
今日經董事會同意授權並簽署股權買賣合作意向書,轉讓標的為本公司持有子
公司-大魯閣開發(股)公司業務分割後之高雄草衙道購物中心部份股權(約60%)予
新光三越百貨(股)公司,預計轉讓總金額約為新台幣11.7億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有助於大魯閣開發(股)公司財務營運規劃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挹注公司未來財務規劃及營運發展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待正式股權買賣合約簽訂時,本公司將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
法令之規定辦理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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