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矽: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修正提出異議期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4
2.公司名稱:台灣茂矽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106年0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
新台幣2,971,126,920元,銷除股份297,112,692股,減資比率約為79.81%,依減
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751,421,6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75,142,161股,本公司
普通股發生變動,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發行股份總數調整減資比率及減資實收資
本額。
(2)本公司原於106年6月14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公告,原公告債權人提出異議
期限為106年7月14日止,配合106年7月24日於報紙刊登公告,於今日重新辦理公告
並修正提出異議期限。
(3)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三十天內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逾期
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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