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電子: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28
2.公司名稱: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一0六年六月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9,244,732元;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84,894股及資本公積-發行股票溢價轉增資發行新股739,578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9,244,720元。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
司債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06年8月20日(除權息基準日)
起,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由9.69元調整為9.59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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