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公開標售方式出售台北市僑福招待所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4
2.公司名稱: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經本公司106/08/14董事會決議,為公司資產活化減省利息支出,
擬出售本公司持有位於台北市僑福招待所。
(2)標的物內容:
標的位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07號13樓、207-1號
13樓及189號地下一層二個機械停車位。
僑福招待所土地持份面積:102.502m2(約31.007坪)
建物權狀面積:1056.40m2(約319.561坪)
二個機械停車位土地面積:3.632m2(約1.099坪)
建物權狀面積:32.28m2(約9.765坪)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已委託專業機構辦理估價,並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出售,為
公司取得最大利益。
(2)其他相關出售事宜及配合主管機關或法令規定所作之調整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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