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中貿易調查〉經部示警:若陸反制 恐影響台灣產業及貿易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8-15 10:49
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 將對中國大陸展開 301 調查,經濟部今 (15) 日指出,調查後如果認為中國侵害美國利益而採取報復措施,且招致中國採取反制措施,就有可能對全球包括我國產業及貿易造成影響;國貿局將密切注意後續發展,同時與業界保持聯繫,掌握相關發展可能的影響。
美國川普總統簽署一項備忘錄,指示美貿易代表依據 1974 年貿易法第 302 (b) 條決定是否就中國在智慧財產權、創新及科技的法律、政策、及措施或行為是否損及美國利益一事啟動調查。
美貿易代表 Robert Lighthizer 在備忘錄發布後,隨即發表聲明指出,美國多年來面臨嚴重問題,中國產業政策及其他行為已使美國重要科技被迫移轉給中國企業;USTR 將展開徹底調查,如果結果需要,將採取行動保護美國產業未來。
經濟部指出,「301 調查」的調查程序為,根據美「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至 310 條款,USTR 可依據利害關係人請求或自行決定,對外國不公正貿易法令、政策或行為展開調查; USTR 倘自行決定是否展開調查,決定前應先諮詢產業界等相關團體意見。
USTR 決定展開調查後,須刊登聯邦政府公報說明原因,並同時向對手國要求諮商;調查啟動後,USTR 有 12 個月(一般案件)或 18 個月(智財權案件)決定對手國是否侵害美國貿易利益,如果該案件涉及美國與其他國在貿易協定(例如 WTO 協定)下的爭端,可依據該協定爭端解決程序處理,時限可依需要予以延長。
經濟部說,倘調查結果認定對手國侵害美國貿易利益,USTR 可決定採取報復措施或與對手國達成協議;因此,在 USTR 調查後,倘認為中國侵害美國利益而採取報復措施,且招致中國採取反制措施,就有可能對全球包括我國產業及貿易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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