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中貿易調查〉簽了!美啟動301調查中國竊取智財權行為 川普:這只是開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5 07:45
美國總統川普 (Donald Trump) 於當地時間 14 日在白宮簽署行政備忘錄,指示貿易代萊特希澤 (Robert Lighthizer) 審查中國大陸對於強迫美國技術轉移與竊取智慧財產權的政策、作法與行為;川普告訴萊特希澤,他有權考量所有可用選項,保護美國智慧財產權。
綜合報導,川普表示,中國的貿易政策損害美國企業和就業機會,他將採取強硬的措施,保護美國的版權、專利、商標、商業機密,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川普說,「這是一項重大的動作,但只這僅僅是開始。」
他強調將採取強硬的措施保護美國企業的智慧財產權與美國勞工,以實現另一個重大承諾。他說,外國竊取智慧財產權讓美國每年流失大量工作機會與金錢,但以前的華府什麼都沒做,但現在華府不會再視而不見。
川普指示萊特希澤審查中國大陸有關強迫美方技術轉移及竊取美國智慧財產權的政策、作法與行為;他並告訴萊特希澤,有權考量所有可用選項,以保護對美國安全與繁榮而言至關重要的版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
雖然川普 14 日並未提及 1974 年貿易法「301 條款」,但美國官員上周六 (12 日) 已透過電話背景簡報會預告川普將簽署備忘錄,並指示萊特希澤依「301 條款」,判斷是否對中國大陸展開貿易調查。
隔天,中國官媒新華社發文炮轟「301 條款」是「過時的單邊主義法律工具」,有違世界貿易組織 (WTO) 規則,將損害中美經貿關係。
英國廣播公司 (BBC) 的報導指出,川普的動作循序漸進,最終或將對中國進行貿易制裁。川普此舉試圖平衡中國與北韓之間的關係,並且兌現他「美國優先」的承諾。
川普政府估計,中國長久侵犯美國的智慧財產權並強迫在中國與中方合資的美國公司轉移科技,美國因此造成每年高達 6000 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301 條款是美國「1974 年貿易法」 第 301 條的俗稱,授權美國總統可針對「不公正」或「不合理」貿易行為的國家,採取貿易制裁措施。
不過,該條款內文指出,若貿易代表判定展開調查將不利於美國經濟的利益,可不展開調查,但需向國會遞交書面報告解釋。
自 1995 年世界貿易組織 (WTO) 成立後,美國就未再動用此條款,因為這並非透過 WTO 現有機制,有違 WTO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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