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5年 三星李在鎔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8 16:35
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一審因行賄、非法轉移資產等 5 項罪名成立,被判處 5 年刑,李在鎔不服,今天提起上訴。
南韓法院一審法庭認定,李在鎔行賄等 5 項關鍵罪名全部成立,而李在鎔方面將爭取二審法庭,推翻所有有罪判決。
而特檢組最早也將於當天提交抗訴狀,檢察組希望,二審裁定三星贊助 Mir 基金會及 K 基金會,也構成行賄罪,並對李在鎔處以重刑。
預計二審將於 9 月,在首爾高等法院開庭,就李在鎔與朴槿惠之間的默示請托關係、朴槿惠與崔順實的共犯關係,展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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