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擬修法工商團體肯定賴清德勇於面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15 16:02
針對一例一休修法,工商團體草擬共 6 條文,工總秘書長蔡練生今( 15 )日表示,一例一休上路以來,工商團體屢屢反映希望修法但未獲相關單位採納,如今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展現積極作為,認為他從地方聽到很多民意會比較務實,肯定賴清德勇於面對!
工總及工商協進會昨( 14 )日證實 6 大工商團體要自行提案修勞基法,草擬後預計下周將送交行政院、經濟部、勞動部及立法院各政黨黨團。而工總秘書長蔡練生今日出面說明與其他工商團體共擬 6 條文。包括 1. 簡化加班時數與費用的計算方式,上市櫃公司以 2.5 倍、中小企業以 2 倍計算,並以實際加班時數來計。
2. 加班工時彈性部分,原要求每月最多加班不得超過 46 小時,建議修改為 50 小時,並採半年 300 小時總量管制,但單月加班時數不超過 60 小時,以防過勞。3. 針對目前規定員工簽到、出勤紀錄必須保存 5 年的規定,建議工資高於主計總處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的管理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出勤紀錄限制,以利幹部在外洽公的工作型態。
4. 修改第 38 條,現在休假由勞工決定,但若遇旺季要加班,企業將難以運作,建議特休由勞雇自行協商。5. 特休假工資建議修改成歸責於雇主而發生應休卻未休時,才能發放。6. 建議修改勞基法第 30 條之一,讓勞動部有機會指定製造業及服務業適用 4 周彈性工時,不受 7 休 1 影響。
蔡練生指出,一例一休上路之後實際狀況是難以落實,工商團體之前屢屢反映卻未獲重視,前行政院院長林全採不修法的立場,但賴清德上任後,感覺到他的積極態度,因他在地方也聽過很多業界的意見,也感受到一例一休對社會經濟與勞工的傷害,如今賴勇於面對一例一休,工商界也給予肯定。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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