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業費率拍板 綠電業者未來可自產自售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7-09-18 17:56
經濟部今 (18) 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拍板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能源局表示,輸配電業費率將於 10 月 1 日正式上路,最快 10 月底就能開放綠電業者申請,未來綠電不一定要全都賣給台電,可採多向銷售,且未來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每年調整。
能源局指出,經過今日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輔助服務平均費率為每度 0.0460 元、電力調度平均費率為每度 0.0802 元,而轉供電能 (輸電) 與轉供電能 (配電) 的平均費率分別為每度 0.2164 元與 0.3375 元,若以零碳排的再生能源併網型直供業者來說,只需支付輔助服務與電力調度費用即可。
能源局表示,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於 10 月 1 日正式上路,待施行子法公告完畢後,最快將於 10 月底開放綠電業者申請直供代輸,未來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每年調整,首次費率適用期間則為今年 10 月至明年底。
能源局說明,為符合能源轉型與綠能先行的政策方向,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的訂定,是以鼓勵再生能源直供或轉供為原則,因此各項費用區分為基本費率與排碳費率,其中,基本費率是由使用者平均分攤,再給予再生能源優惠,而排碳費率則是依照電力排碳係數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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