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竊華亞科營業秘密 5名前員工被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25 11:45
桃園地檢署偵辦「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離職員工張姓男子等 5 人涉嫌將資料洩漏給大陸任職的公司使用,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桃園檢方偵結起訴,犯罪所得,向法院聲請宣告追徵價額。(李明朝報導)
桃園地檢署表示,桃檢主任檢察官張書華、檢察官陳貞卉共同偵辦「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臺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離職員工張姓、范姓、陳姓、2 名張姓男子等 5 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一案,張姓被告等 5 人原為華亞科技公司員工,擔任經理級以上職務,105 年 9 月到 11 月間陸續離職後,相繼到大陸地區晶圓科技相關產業公司任職。被告為了在大陸地區使用華亞科技公司之營業秘密,離職前後,非因當時工作所需,沒有經華亞科技公司主管同意,竟逾越授權,違反華亞科技公司資訊安全、員工保密協定等規定,以手機拍攝、紙本列印等方式,重製華亞科技公司關於無塵室維護運作且屬於「機密」以上等級的重要營業秘密,簽署離職面談紀錄後,持續握有這項重要營業秘密;其中,范姓被告更在職期間,即將重要營業秘密,以手機拍攝、網路傳送等方式,傳送至大陸地區,嚴重損害華亞科技公司之營業利益。
檢方表示,張姓被告等 5 人離職前後,將擅自重製華亞科技公司的重要營業秘密資料,洩漏到大陸地區任職公司使用,每人每月因此獲得至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的薪資報酬,犯罪所得,向法院聲請宣告追徵價額。
桃園檢方全案偵查終結,將張姓被告等 5 人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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