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本公司公告公開收購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8款
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106年9月26日
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公開收購人之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6號
4.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睿通訊)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6.公開收購期間:106年8月9日~106年9月26日
7.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已達成。公
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收購數量為晶睿通訊普通股28,631,800股,累積應賣
股數已於106年9月22日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故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並已於106
年9月22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8.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1)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40,261,047股。
(2)實際成交數量:40,261,047股。
9.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
款義務之情況下,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
(即106年10月2日)支付予應賣人。
(二)方法: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
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
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
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
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
四捨五入至「元」為止)。
(三)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
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
賣人地址。
10.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匯
款義務之情況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
內(即106年10月2日)辦理交割。
(二)方法:
應賣股份已撥入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
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11.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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