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開科技:澄清媒體函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27
2.公司名稱: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68週報函
6.報導內容:跟玉晶光一樣的同開也是本益比太高,
OTC又有警示...75000張可轉換公司債...云云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函文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或揭露任何市場預測訊息,
並恪守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規範,媒體函文所指內容與
事實明顯不符,例如可轉換公司債為2000張,非函文所述之
75000張,本公司特對上述市場流傳媒體函文予以澄清。
本公司自今年以來整體營運較去年出現轉虧為盈的表現,
係全體同仁戮力推動公司轉型計畫之成果,深化在環保與科技
業務領域的佈局,在每位員工、每日皆緊守崗位務求成功的努
力下,今年以來在營收與獲利能力上皆已看到初步效益,相信
隨著未來同開的腳步更加站穩,能夠回饋更多給員工、股東及
全體利害關係人,是經營團隊每日努力的目標。
同開為了響應政府對於公司治理及提升資訊透明度相關政策,
今年以來持續加強公司治理與資訊透明度之提升,今年至今並
已舉辦兩次公告公開形式法說會,可看出公司致力於提升投資者
能夠平等公開獲得公司經營資訊上之努力,與函文所指之情況
完全相反,特此澄清以杜絕不實資訊之流傳,並且盡力杜絕
有心人士利用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導致投資人受傷之情事發生,
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對於本公司相關資訊, 請以本公司公開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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