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盟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作業計劃事宜(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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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0/03
2.減資基準日:106/08/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106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於106年6月2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776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桃
園市政府106年9月12日府經登字第106909860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擬辦理減
資全面換發新股作業,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
券作業程序」之規定擬訂本作業計劃書。
二、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本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及私募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上市普通股13,537,364股及私募普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共銷除36,500,000股,其中普通股銷除9,408,690股,
365,000,000元。
4、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少比率為69.501636%,即每仟股減少695.01636股。
5、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16,016,749股,其中普通股計4,128,674股
160,167,490元。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
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304.98364股(即每仟股減少695.01636股)。減資後換發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106年11月1日起至106年11月3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並折算至新台幣
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用無實體方式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
發行事宜。
四、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本次股票換發時程擬定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6年11月01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6年11月2日至106年11月10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11月5日。(因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至106年11月3日止
,郵寄辦理者以106年11月5日前郵戳日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11月6日至106年11月10日。
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6年11月10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06年11月13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凱基證券提供) 。(3)股東原留印鑑章 。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
換發手續:
(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
號碼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4、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
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6、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電話:(02)2389-2999。
七、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依台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於指定之網際
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11/1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11/0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11/10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6/11/13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128,674股(不含私募普通股11,888,075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5.78%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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