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本公司就公平會發佈有關高通公司之新聞稿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0/12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公平會發佈有關高通公司之新聞稿
7.發生緣由:
依公平會發佈的新聞稿,公平會除了罰鍰和禁止高通為特定行為外,
也要求高通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晶片競爭同業,
得於收受該通知之次日起60日內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訂專利技術授權等
相關契約之要約,高通公司於收受要約後,應即本於善意及誠信對等原則進行協商。
公平會的處分有助於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產業競爭環境,與國際趨勢及標準一致,
聯發科技對於這樣的結果表示認同與支持。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