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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地方債危機已經深刻影響到我國經濟的正常發展。與此同時,也為我國經濟轉型帶來了不少的困難。
事實上,在以往的經濟發展模式下,地方政府一邊要尋求更多的引資渠道,另一邊卻要保證一系列的政績考核要求。至此,在事權與財權不匹配而導致財力有限的大環境下,更多的地方積極采取舉債發展、擴大杠桿等舉措,來謀求自身的發展訴求。然而,隨著地方加杠桿力度的不斷增大,我國的地方債務危機也逐漸暴露。
據統計,2014年中央政府債務新增8604.99億元,地方債務新增約為4000億元。與此同時,目前地方債存量已突破10萬億的水平,占gdp的整體比重也在逐年增加。
除此以外,據數據測算,2014年及2015年仍將會是地方債償還的高峰期。其中,2014年地方政府實有、或有債務到期量達到了3.6萬億,而2015年也或將達到2.8萬億之巨。顯然,若憑借地方財政收入等渠道來償還地方債務,恐怕難度也相當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過去幾年,在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持續飆漲的背景下,部分銀行也深受影響。
其中,社會大部分的債務融資是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獲得的。經過數年的累積,銀行所承受的債務風險也就愈發明顯。據數據統計,2010年銀行貸款占地方債余額比例接近80%,2013年該比例有所下降,但仍達到60%左右的水平。
受此影響,地方債問題也直接影響到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尤其是在壞賬損失加大等因素的打擊下,對銀行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此外,更為普遍的現象是,因期限錯配等因素的長期存在,也直接引發了部分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可以這樣認為,一直存在的地方債務危機是銀行業的一顆定時炸彈,同時這也是制約上市銀行股價的一個重要因素。
不過,筆者認為,地方債務的集中爆發除了上述提及的因素外,還有一個致命的原因,那就是它的不透明性。
顯然,缺乏“陽光化”的融資渠道,地方盲目舉債、加杠桿等舉措也就無法得到實時的監控,從而容易引發局部性乃至全域性的風險爆發。
其實,近兩年來,我國也開始逐漸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並逐步開展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等舉措。由此可見,此舉當屬地方發債“陽光化”的一個良好的開端。
據數據統計,截止到2014年,我國共有10個省市試點了自發自還債券試點,其他省份仍舊由財政部組織債券承銷商、進行代發代還。不過,可以預期,隨著自發自還試點的逐步深入,未來將會有更多的地方采取自發自還等“陽光化”發債舉措,並以此有效打破以往地方發債不透明的亂象。
近日,市場曝光出萬億地方債券置換的訊息,此舉一度引發廣泛的熱議。更有評論認為,這是中國版qe的開端。
從具體的訊息來看,近期財政部已下達地方存量債務1萬億元置換債券的額度,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債務轉換成地方政府債券。與此同時,也有媒體報導,1萬億元的置換債券額度已經分發至各省,將由各省在額度內自行向商業銀行等市場機構發行低成本政府債券置換存量高成本債務。
對此,筆者認為,其實該訊息出臺的背景是地方債務仍處於償還的高峰期內。而在此敏感期間,債券置換屬於化解存量地方債務風險的一種重要的方式,同時也會起到延緩債務期限,減輕地方財務成本等作用。當然,債券置換也有利於降低銀行壞賬等風險,並為銀行業的發展創造出有利的條件。顯然,此舉對銀行業來說或多或少也屬於一個利好。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我國銀行業依然無法擺脫地方債務的束縛。若僅憑借這一債券置換政策,就盲目認為會對銀行業的未來發展帶來本質上的提振,那未免也會過於輕率。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此次債券置換,雖然仍可借用財政部的發行平臺,但卻進一步強調了地方的“自發自還”方式,實質上也是管理層吸取了以往地方盲目舉債,缺乏“陽光化”發債的經驗教訓。同時,也想借助這一契機,來實現地方發債全面“陽光化”的目的。
由此一來,借助這一債券置換事件,未來地方“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了,此舉也有利於未來我國對地方債務風險的實時把控。因此,對於這一次地方債券置換的事件,其實也無需去過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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