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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算不算上班?徐國勇:老闆沒給加班費將從嚴勞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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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對一例一休中有關輪班間隔有意見,傳出一度與行政院長賴清德於溝通時唇槍舌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 (30) 日表示,如果是勞工加班卻沒領到加班費,導致扣除通勤時間後,回家的休息間隔時間不夠,這是勞檢的問題,未來將從嚴勞檢。

林淑芬對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從 11 小時縮短為 8 小時有意見,認為勞工每日上班 8 小時,再加班 4 小時,如果住得太遠,還得加上通勤 2 個半小時,回家休息時間可能就不足 8 小時。但賴清德反駁,多數勞工選擇工作不會離家太遠,要林淑芬回歸實際面。


徐國勇說,上班的人都知道,每個人住的地點都不一樣,有人甚至就住在公司樓上或樓下,加上選擇的交通工具不同。例如有人雖然住在桃園,但如果住在高鐵新埔站附近,搭高鐵到台北上班的時間也不會太久。至於換班加班等問題,如果老闆讓勞工加班,卻沒給加班費,導致回家休息時間不夠,這是勞檢執行上的問題。行政院認為立法要從寬、執行要從嚴,這是落實層面的問題,希望大家不要把執行與立法問題混淆了。

徐國勇舉例,他過去住內湖,上班通勤時間大約 15 到 20 分鐘,但如果出門晚一點,就要 40 分鐘。現在他住在新店,因為行政院發言人室有人輪班於清晨 4 點半上班蒐集輿情,因此他有時會上午 6 點多就到行政院,如果這麼早出門,通勤時間就不到 20 分鐘。

賴清德今天繼續約見第二批民進黨立委溝通一例一休。徐國勇轉述現場氣氛融洽,沒有誰槓誰的問題。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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