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12/082.公司名稱: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6/12/08董事會決議通過,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地址遷移至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6段88號5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