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銀:公告本行受金管會裁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9
2.違規情形:金管會公告高雄銀行因慶富集團授信案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有礙銀行健全經營之虞。
3.罰鍰金額:新台幣8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新臺幣8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
1.本行對慶富集團備抵呆帳將分年分期提存,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
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提足備抵呆帳。
2.對慶富集團積極催理,以維護本行債權。已檢討並研議相關改善措施中。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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