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期:群益期貨公告期貨交易人違約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09
2.公司名稱: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委託人保證金專戶權益數為負數,經通知後未能於三個營業日內依通知之
補繳金額全額給付。
6.因應措施:進行債權保全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委託人違約總金額新台幣62,179,179元,扣除交易輔助人應負擔
之部份,本公司受影響金額上限為28,645,729元。本公司已依規定向交易所申報,
多數投資人已擬具還款計劃,逐步依約收回款項,並維持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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