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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2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3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6585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3.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5.I501010產品設計業
6.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7.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8.F401010國際貿易業
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65號5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5年2月24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94,658,630元,分為149,465,8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
2.新股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90%,計27,00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88.45592303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149,465,863股,扣除104年3月13日減資基準日註銷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庫藏股計878,500股,加計本次增資新股30,000,000股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85,873,630元整,分為178,587,3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及專戶儲存銀行:俟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十二)股款繳納日期:自104年4月20日起至104年5月20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自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十三)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外,請親自至本公司或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索取。
三、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訂為104年4月8日,自104年4月4日起至104年4月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戶日104年4月3日(星期五)為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提前於104年4月2日(星期四)17時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 2504-8125)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寄送者以104年4月3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10499台北郵政46-300號信箱),俾可享受認股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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