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公司106年財報4/30止全數公告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02 15:20
櫃買中心表示,106 年度興櫃公司應公告申報財務報告家數為 256 家,經統計截至 106 年 4 月 30 日為止,均依限完成 106 年度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作業。針對近期外界關心台資企業赴大陸申請掛牌及對我國資本市場之影響,櫃買強調具七大優勢,是發行公司進入資本市場的首選考量。依據蒐集資料顯示,大陸地區申請上市掛牌,其主體資格須在大陸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滿 3 年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規模則為發行前股本不少於人民幣 3000 萬元,發行後不少於人民幣 5000 萬元,且最近期無形資產占淨資產比例不高於 20%。營收門檻則為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營收累計達人民幣 3 億元,或營業活動產生現金淨流入累計超過人民幣 5000 萬元。獲利門檻則為最近 3 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累計達人民幣 3000 萬元(折合約 1.4 億台幣),且最近一期無待彌補虧損。
櫃買說明,據據實務界瞭解,大陸近期要求 IPO 在審企業最近 3 年淨利潤累計須超過人民幣 1 億元且最近 1 年要超過人民幣 5000 萬元,另要求新申請企業最近 1 年淨利潤超過人民幣 8000 萬元,大幅提高獲利門檻。
審查流程方面,大陸 IPO 審查具有審查期間不確定性高及審查趨嚴之情形。目前 IPO 審查原則上約需 2~3 年。針對部分個案屬特殊產業,如生技、雲端運算、人工智慧及高階製造、互聯網巨頭等,雖然大陸表示可縮短審查期間,但證監會發審委於 2017 年改制後,IPO 監管力度提高,對在審企業現場檢查嚴格,去年 10 月以來 IPO 通過率呈逐月下降趨勢,據統計 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通過率為 56%。
上市成本方面,業界評估大陸主板上市成本平均每家公司約需人民幣 5000 萬元,中小板上市成本約需 4500 萬元。上開成本僅包含承銷、保薦費及中介機構費用,尚未包含股權調整或資產轉任等衍生稅負成本。
集保期間方面,大陸上市要求大股東集保期間(即鎖股期間)共 3 年,且期滿 2 年後只能領回 3 成股份。相較上櫃公司大股東集保期間僅 1 年,滿半年後即可領回半數(屬科技事業集保期間為 2 年,滿 1 年可領回半數),明顯縮短許多。
再籌資方面,大陸掛牌後現金增資或發債採申請核准制,實務上核准機會低,企業多以私募作為再籌資方式,不利於擴展資金需求。相較我國 SPO 採申報生效制,現金增資為 12~20 個營業日生效,發行普通公司債為 3 個營業日生效,可轉換公司債為 12~20 個營業日生效,於台灣掛牌再籌資時程較為明確。
櫃買中心分析,櫃買擁有多元化上櫃方式、上櫃成本低、再籌資便捷、規章透明度高、集保期間短、沒有減持與穩定股價之要求,以及上櫃審查時程較為明確有利公司規劃等優勢,目前更積極赴海外利基市場招商引資,持續推動特色產業,秉持一貫專業熱忱的高品質服務,是企業籌資的好夥伴。
『新聞來源/財訊快報 http://www.investo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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