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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號(代表號)R2樓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報告
2.承認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4)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擬訂定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
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案期間:104年4月7日~104年4月17日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之8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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