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大幅縮小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12 11:51
發改委近日印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大幅縮小必須招標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項目範圍,進一步擴大市場主體特别是民營企業自主權。一是删除了民間資本投資較多的商品住宅項目、科教文衛體和旅遊項目、市政工程項目、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等;二是删除了“其他基礎設施項目”和“其他公用事業項目”的兜底條款,避免這一範圍在執行中被任意擴大;三是對保留的5大類,特别是水利類和城建類項目,與原3號令相比也作了較大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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