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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一月發起到廣州南方報業集團總部示威的內地維權作家郭飛雄,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尋釁滋事」罪,今早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判監六年。
郭飛雄的代表律師張磊指,檢察院原本只控告郭飛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但法院審理時,直接增加了尋釁滋事的控罪。張磊對此表示憤怒,形容是「黑暗的一天」,又指郭飛雄根本無罪。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法院依法審理案件,外國應該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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