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公司法 允許上市公司為「護盤」執行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0-19 15:37
A 股近期一路走弱,許多上市公司為護盤買股。雖然這種方式早已被監管政策允許,不過在中國現行《公司法》,能不能這麼做卻仍有疑慮。
現行中國《公司法》第 142 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只列出部分例外情況,包括減少股本、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股權激勵、收購異議股東股份,「護盤」不在其中。
據《21 世紀經濟報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將於 10 月 22 日至 26 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多位接近立法人士指出,此次修法將修改《公司法》第 142 條關於公司庫藏股的規定,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趙旭東認為,「護盤」是一種通俗說法,實際上是指維持資本市場穩定,保障股票正常交易。市場上有時會出現一些異常波動,這種波動脫離了上市公司的市場價值,損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權益。
目前監管允許「護盤」,則是基於「減少股本」為依據。部分法界人士認為,「護盤」必須 「減少股本」,而「減少股本」是《公司法》許可的情形,因此,「護盤」是《公司法》許可的情形。
但若直接修法,將可有更明確的規定。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在資本市場低迷情況下,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可以為市場提供買多力量,同時這也是上市公司自信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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