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齊:本公司嚴正澄清與說明非屬大同集團之轉投資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2-19 17:4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12/19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大同集團轉投資事業失利影響導致股東與大眾誤解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特此嚴正澄清本公司非屬大同集團之轉投資公司。
2.本公司財務業務整體營運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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