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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保證金新制今上路 交易人應注意對帳戶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3-29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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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鉅亨網資料照)

期交所為推動我國期貨市場保證金訂定原則符合國際趨勢,並全面強化各商品保證金風險承受度,自今 (29) 日起,將各商品保證金風險涵蓋天數由 1 日調整為 2 日,並納入景氣循環因素,交易人應注意對帳戶。

期交所表示,經參考國際監理機構對保證金訂定準則規範,及多數國外交易所作法,調整後保證金訂定方式由涵蓋 1 日價格變動幅度 99% 信賴區間的風險值,變更為涵蓋 2 日價格變動幅度 99% 信賴區間的風險值。


以股價指數類期貨為例,結算保證金計算方式是「期貨指數 × 指數每點價值 × 風險價格係數」除了每點價值為固定值,保證金水位受到期貨指數、風險價格係數 2 因子影響。

期交所保證金制度調整後,各契約保證金金額依其風險性訂定,調整幅度未必相同,期交所將在今日公告保證金調整商品及金額,提醒交易人應注意對帳戶所需原始保證金及風險指標之影響。

期貨市場風險控管層面包括客戶徵信 (Know Your Customer, KYC)、保證金收取、洗價追繳、執行砍倉、保權債權等環節,且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期交所強化各商品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有助提升交易人對價格波動的風險承受力。

惟交易人須認知繳交保證金為涵蓋大多數市況變化的最低要求金額,並非可涵蓋所有風險變化,遇價格大幅波動,不利其持有之部位時,仍須透過增加保證金數額或自行平倉部位,方能承受價格變化及降低達期貨商代為沖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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