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募資逾3000萬元 擬規範進金融監理沙盒實驗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4-12 19:54
金管會今 (12) 日下午召開「研議證券型代幣發行 (Security Token Offering,簡稱 STO) 監理規範」公聽會,由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親自主持,金管會原規劃募資金額 3000 萬元以下可豁免申報生效,3000 萬以上要進金融監理沙盒實驗,但業者表態期望能拉高豁免金額門檻,金管會表示要再研議,因此預計 6 月底前完成草案規劃,再對外做預告。
所謂的證券型代幣發行 (STO),是指證券型代幣必須跟現金、股票、固定收益資產、不動產等資產掛鉤,可以被視為首次代幣發行(ICO)的進化版,但若業者要進行 STO,必須先獲得金管會許可。
今日公聽會與會者包括立委許毓仁、相關學者專家、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及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等自律組織與其會員代表、相關區塊鏈及虛擬通貨業者及證券周邊單位等,都踴躍出席,聚集超過 200 人參與,現場座無虛席。
會議中金管會先說明目前各國對 STO 的監理規範及我國的規劃方向,再由與會者就如何定義 STO 為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STO 管理機制及相關交易與平台業者規範等議題交換意見。
金管會表示,原規劃依證券交易法第 6 條規定發布函令核定 STO 為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 3000 萬元 (含) 以下者,可豁免申報生效,但僅開放專業投資人認購,並對自然人訂有投資限額,交易方式是由平台業者擔任證券自營商,並依市場狀況自行報價買賣。至於募資金額逾 3000 萬元者,則要申請進入金融監理沙盒實驗方式辦理,相關規範未來視實驗結果再研議。
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會議中與會者除就 STO 的定義及核定範圍提出意見,並建議提高豁免案件的募資金額、放寬投資人身分及投資限額,至於交易面除建議降低證券自營商經營門檻,並開放可採競價方式交易。
金管會將整理本次座談會各界的意見以納入修法參考,預計 6 月底前完成草案規劃,再對外做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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