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惠: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指示文到20日內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財務報告【更正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0款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7年第4季財務報告
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
係因3/14員工自救會勞資紛爭,人力嚴重不足,導致107年第4季自結
財務報表資料尚未完全、進度延遲,期於最快時間補齊,再行編製107年
第4季財務報表並召開董事會通過後,送請會計師盡速查核。
3.因應措施:本公司請託會計、財務及相關人員進廠協助,待完成
財報查核後,聘請會計師查核並補行公告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金管證審字第10803110071號
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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