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山掏空案定讞〉身陷囹圄 林蔚山辭任大同旗下尚志半導體、綠能董座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9-06-03 18:13
大同 (2371-TW) 集團前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掏空案,最高法院於 5 月 29 日違反證券交易法加重背信罪,重判 8 年,在確定面臨牢獄之災後,大同旗下子公司尚志半導體 (3579-TW) 今 (3) 日公告,林蔚山因個人因素辭任公司董座與自然人董事,也辭去尚志重要子公司綠能科技董事長。
林蔚山涉嫌掏空一案,最高法院日前維持更一審見解,駁回林蔚山上訴,全案定讞,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加重背信罪,重判 8 年,併科罰金 3 億元,追徵犯罪所得 13 億多元定讞,並已啟動防逃機制。
對判決結果,林蔚山表示,非常遺憾且完全無法接受,判決中指出,他為脫免債務,把債務轉嫁給大同公司,這完全不是事實,到今天為止,他還是保證人,繼續承擔債務,並沒有脫免任何一毛錢的債務,盼此案能重新調查清楚,重新建立公正公平的處理。
而大同旗下尚志半導體由於第 1 季認列重要太陽能子公司綠能鉅額投資損失,每股淨值由去年第 4 季的 0.84 元,滑落至今年第 1 季的 - 3.95 元,由於每股淨值轉負,將於 6 月 26 日下市,將成為繼華映、綠能後,大同集團第 3 家下市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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