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資金狂潮將來 估最多2600億元可投入金融市場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6-07 14:00
立法院預定 6 月 17 日舉行臨時會,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等「經濟五法」將力拚於臨時會完成三讀,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後,估計可投入台股、保險等金融市場的資金動能,最多上看超過 2600 億元,在全球資金大挪移時,政府應設法搶資金回台投資。
根據 5 月 30 日通過的政院版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初審規定,首年回台享一次性優惠稅率 8%、第二年 10%。
資金回台後,其中 95% 將以專戶控管五年,分三年各提取 1/3 資金逐步解禁;另外 5% 則是可自由運用,但不能購買房地產,甚至連 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都研議不能列入投資。
雖有些條文需要院會協商,不過 25% 可投資金融商品的部分,爭議並不大,估計不會有太大變數。而且,匯回資金還有 5% 可自主運用,也就是說,未來可投資金融商品的資金,最多可達 30%。
根據金管會規畫,境外資金匯回部分 25% 可投資的金融商品,將採正面表列方式,目前已知有上市櫃股票、債券、基金及保險商品等四大項;其中,基金部分限國內投信基金,保險則以保障型保險商品為主,例如長照、小額終老、健康管理等商品。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後,財政部預估可匯回資金,低推估有 1333 億、中推估有 4272 億、高推估有 8907 億元。若以高推估來看,並挹注 30% 的規模來計算,估計可投入台股、保險等金融市場的資金動能,最多可達 2672 億元。
資金回台的議題起源,是國際間遵循 OECD 所發起的 CRS(共同申報準則)機制,台灣因為並非 OECD 會員國,所以無法以多邊協議等方式參與 CRS 及後續的租稅資訊交換,台商恐被大追稅因此促成資金回台議題。
從台商的角度來看,選擇回台的考慮因素很多,從資金回台的成本、他國的追稅手段、資金在台灣的運用及投資環境等,都是重要考量,而此專法上路後,推估能在最大限度內吸引到資金回台,挹注台灣的產業投資,並且保障台灣的租稅債權可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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