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0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0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3359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2、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3、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7、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8、E601010 電器承裝業。 9、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0、E701010 電信工程業。 11、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12、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13、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14、F113010 機械批發業。 15、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6、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7、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8、F113110 電池批發業。 19、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20、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21、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22、F213010 電器零售業。 23、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24、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5、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26、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7、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8、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9、I103060 管理顧問業。 30、I301040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31、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3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33、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34、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5、IE01010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36、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37、JE01010 租賃業。 3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非受法令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65,680,000,000元整,分為6,56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得分次發行。 (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2號8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其中至少3人為獨立董事),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9年5月3日訂立,民國108年6月19日第12次修訂。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42,982,321,690元整,分為4,298,232,1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減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171,963,990元整,分為2,817,196,3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額新台幣14,810,357,7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1,481,035,770股。 2、減資比例:約為34.456858%。 3、銷除股份:本次減資作業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344.56858股(即每仟股換發655.43142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1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俟後如有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員工執行認股權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例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參加股票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將作為無實體劃撥費用。 (十)本次減資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並彌補累積虧損。 (十一)減資基準日:108年11月8日。 (十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1月8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109年1月9日起至109年1月17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1月12日(因適逢例假日,臨櫃辦理提前109年1月10日下午4時30分前)。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9年1月13日起至起至109年1月17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9年1月17日。 6、新股票預計上市日期:109年1月20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三)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9年1月10日(含)下午4:30前攜帶印鑑章、集保帳號及持有之股票舊票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若採郵寄方式辦理以109年1月12日郵戳日期為憑。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後,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集保帳號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702-3999。 (十四)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將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俟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十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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