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台積公司董事會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12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台積公司今(12)日召開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如下:
一、核准2019年第三季之每股現金股利2.5元,其普通股配息基準日訂定為
2020年3月25日,除息交易日則為2020年3月19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
規定,在公司決定分派股息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亦即自2020年3月21日起
至3月25日止,停止普通股股票過戶,並於2020年4月16日發放。
此外,台積公司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存託憑證之除息交易日
亦為2020年3月19日,與普通股一致。台積公司美國存託憑證之配息基準
日訂為2020年3月20日。
二、核准資本預算約新台幣1,998億7,450萬元,內容包括:
(1)廠房興建及廠務設施工程;
(2)建置先進製程產能及升級先進封裝產能;
(3)建置特殊製程產能;
(4)2020年第一季研發資本預算與經常性資本預算。
三、核准資本預算新台幣32億470萬元,以支應2020年上半年之資本化租賃資產。
四、核准於日本投資設立一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以擴充本公司設計服務中心,
為客戶提供工程支援服務。
五、核准任命翁銘莉女士擔任本公司會計主管,自2019年11月1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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