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柏實業:凱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更正第四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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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8/11/04金管證發字第1080333724號函申報生效。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凱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A101020 農作物栽培業 A101030 特用作物栽培業 A101040 食用菌菇類栽培業 A101050 花卉栽培業 A102050 作物栽培服務業 A102060 糧商業 A201040 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C201010 飼料製造業 C801110 肥料製造業 C802070 農藥製造業 C802080 環境用藥製造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E801010 室內裝潢業 F102030 菸酒批發業 F111090 建材批發業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207050 肥料零售業 F207080 環境用藥零售業 F211010 建材零售業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299990 其他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 H702010 建築經理業 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I102010 投資顧問業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J101060 廢(污)水處理業 J101990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J602010 演藝活動業 J701020 遊樂園業 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 J801030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97號9樓 四、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80/10/17,106/6/22第24次修訂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12 2.減資基準日:108/1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8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原資本總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64,636,65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46,463,665股(含私募普通股22,810,000股;上櫃普通股為23,653,665股)。 (2)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17,197,7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1,719,770股(含私募普通股10,662,694股;上櫃普通股11,057,076股),減資比率為46.7457%,用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後資本總額及股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7,438,9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24,743,895股(含私募普通股12,147,306股;上櫃普通股12,596,589股)。 (4)減資比率:本次減資比率為46.7457%,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減少467.457股(即每仟股換發532.543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預訂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12月31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9年1月2日至109年1月10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1月3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1月6日至109年1月10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9年1月10日。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09年1月13日。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並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9年1月3日(含)前將持有之股票舊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換發日(109年1月13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尚未送存集保之股票,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請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若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1/10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9/1/13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2,596,589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0.908%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 (二)本公司減資全面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俟經呈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將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如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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