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款1.事實發生日:108/12/27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7年度及108年度第二季3.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80341763號函辦理。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9/01/20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6.因應措施:中華映管(股)公司將依金管會函示,續與簽證會計師討論商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