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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壹、本公司以股東股息紅利10,60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060,6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乙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8年11月22日公告及經濟部108年12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801184460號函核准在案。 貳、本公司原定股份總數為62.594億股,已發行62.594億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625.94億元。增資後股份總數為73.2億股,發行之股數為73.2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732億元。 參、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9年1月22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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