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S&P原油正2ETF調整投資策略以維護基金資產與投資人權益
元大投信 2020-09-16 10:33
今年 4 月 20 日西德州原油期貨發生負油價異常事件,元大投信為保護基金資產而調整元大 S&P 原油正 2ETF(以下簡稱為元大原油正 2) 之投資策略,事後部分投資人質疑該舉措之合理性,元大投信表示,4 月時原油市場情勢險峻,國際相關原油期貨 ETF 發行公司皆有採行緊急應變措施,所以元大投信為維護基金資產及保障既有投資人權益,不得不採行將元大原油正 2 基金持倉部位由近月期貨轉倉至遠月期貨,及調降曝險部位之緊急應變措施。
元大投信表示,近期仍有部分投資人針對元大原油正 2 調整投資策略之合理性提出諸多質疑,惟 109 年 4 月 20 日西德州輕原油 5 月份期貨契約發生史無前例之負油價極端事件,期貨市場爆發恐慌賣壓,4 月 21 日西德州輕原油 6 月期貨盤中更大跌 68.18%,若元大原油正 2 當時未立即調整投資策略,將部位轉倉至遠月期貨契約,則以 4 月 20 日原油正 2 基金規模約新臺幣(下同)34.4 億元與持有 166.66% 曝險部位來計算,基金資產將出現 - 113.63% 的損失,也就是基金資產不僅瞬間立刻化為零,且淨值根本變成負數而無法繼續營運存在;就此不調整投資策略所生基金負值的結果,投資人是否反而會樂於接受而不會質疑?再者,依該基金信託契約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貨信託公司基於基金流動性風險或資產管理之考量,可將基金資產交易非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或投資有價證券,且依期貨信託公司的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的目的,投資的比例得不受限制。因此,元大投信為因應期貨快市之急遽變化,緊急將部位由 6 月期貨契約轉倉至 12 月期貨契約,不論於法、理、情,均屬為保住基金資產安全,所不得不採取之專業暨適當之作為,正當性無庸質疑。
元大投信將元大原油正 2 部位由 6 月期貨契約轉倉至 12 月期貨契約,投資人另質疑為何轉至如此遠的期貨契約?導致負油價過後,5 月至 6 月原油上漲時,元大原油正 2 淨值卻無法跟著上漲。元大投信表示,該基金持倉部位之所以轉至 12 月期貨,最主要是因原油期貨快市導致:1、近月期貨恐無法交易之風險;2、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調高期貨原始保證金;及 3、於當時西德州 6 月至 12 月之原油期貨合約中,12 月期貨合約不論在成交量或是未平倉口數均為其中之冠,從而出於避險、保證金維持率與流動性等三點考量,轉倉至 12 月期貨契約也是於當時必要且正確之決策。
首先,就避險來說,近月期貨對於原油行情的波動最為敏感且當時國外期貨商已陸續透過警示國內期貨商可能會限制近月期貨契約的新倉委託,如仍持有近月期貨契約,後續進行部位調整時恐面臨無法交易的窘境。其次,自 3 月初油價崩跌以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多次調高期貨原始保證金,導致元大原油正 2 交易西德州原油期貨的保證金維持率嚴重不足。經評估 2020 年 6 月期貨契約至 2020 年 12 月期貨契約,只有 12 月份的西德州原油期貨契約可提供最高之保證金維持率。最後,就流動性考量來說,經檢視西德州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原油期貨合約,12 月期貨合約不論在成交量或是未平倉口數均為其中之冠,基於上面三點考量,故將元大原油正 2 部位轉倉至 12 月期貨合約。
若與全球主要西德州原油槓桿期貨 ETF 比較,元大原油正 2 遭逢負油價事件之因應策略亦與國際同業高度一致。ProShares Ultra Bloomberg Crude Oil ETF(UCO),當時將基金期貨部位由近月 (6 月) 轉倉至 9 月與 12 月,並以 12 月為主;直至今日,UCO 之持倉部位仍未調整回近月期貨,以今年 12 月與明年 6 月作為主要持倉標的 (如圖一)。另一檔 BetaPro Crude Oil 2x Daily Bull ETF(HOU) 則在 4 月 22 日直接宣布暫將部位曝險調至一倍迄今。
最後,元大投信再次強調共同基金之操作原則,乃以大多數投資人利益為依歸,所以元大原油正 2 與海外西德州原油槓桿 ETF 在遭遇異常市況,其操作均以維護基金存續為第一優先,所為調整投資策略,皆係為維護基金資產與投資人權益之緊急且必要應變措施。
圖一:UCO 9/11 持倉狀態
期貨合約 |
持倉比例 |
西德州輕原油期貨 202012 合約 |
133.3% |
西德州輕原油期貨 202106 合約 |
61.1% |
原油 3 個月期 SWAP |
5.6% |
資料來源:UCO 官網,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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