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1MDB案29億美元與多國和解 將減薪並追討獎金
鉅亨網編譯張博翔 2020-10-23 08:30
美國監管機構週四 (22 日) 宣布,高盛 (GS-US) 因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 (1MDB) 金融犯罪案違反美國反腐敗等法,同意向美、英、新加坡等監管機構支付逾 29 億美元罰款。
美國司法部代理助理部長 Brian C. Rabbitt 週四早些時候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高盛承認賄賂外國高階官員,以獲取與 1MDB 相關有利可圖的承銷等業務,當局要求高盛承認不當行為,並支付近 30 億美元的罰款和非法所得,對此犯行負責。」
美國司法部表示,高盛承認未採取「合理的步驟」對涉入的三筆債券交易進行風險評估,並忽略鉅額手續費背後的警示。
司法部指出,總計 29 億美元的罰款來自於美國、英國、新加坡和其他地方監管機構的個別和解,其中有約 6 億美元的違法收費是包含在此前與馬國政府的 39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
另一方面,香港證監會額外對高盛開出 3.5 億美元的創紀錄罰款,大部分不包含在 29 億美元罰款中。
高盛馬來西亞子公司周四稍早正式對 1MDB 案當中的角色認罪,坦承違反海外反貪腐行為法。
高盛目前已與美國司法部簽訂緩起訴協議,使該公司能避免被迫退出一些業務,此談判仍在進行中。
高盛削減高層薪酬、向前 CEO 追討獎金
這項世紀和解也讓上任兩年的高盛執行長 David Solomon 卸下心中大石。他周四向員工承認公司在法規遵循方面有缺失,「雖然經手這些交易的許多人試圖做正確的事情,但我們並沒有適當處理警訊,並仔細審查交易團隊與外部各方人士。」
高盛將削減 Solomon 等主管今年的薪酬,並追討之前發放給前執行長貝蘭克梵 (Lloyd Blankfein)、前財務長和兩位高階主管的獎金。知情人士透露,高盛也討論是否向前總裁 Gary Cohn 追回獎金。
Solomon、高盛總裁 John Waldron、財務長 Stephen Scherr、國際部門負責人 Richard Gnodde 合計減薪 3100 萬美元。
高盛將要求貝蘭克梵在內的五名前高層歸還 2011 年發出的 6700 萬美元薪酬,並向三名最直接相關的前員工追討 7600 萬美元。
高盛被指控協助馬來西亞腐敗金融家,從 1MDB 竊取數十億美元資金。據說馬來西亞金融家劉特佐 (Low Taek Jho) 用這筆錢瘋狂揮霍,包括購買 2.5 億美元遊艇、電影《華爾街的狼》的股份,以及世界各地的資產,其中至少有 10 億美元是用於賄賂馬來西亞和阿布達比官員。
高盛銀行家在 2012 年和 2013 年透過 1MDB 債券承銷業務,賺取約 6 億美元手續費,這個金額在專家眼中高得不可思議。
高盛 7 月時宣布與馬來西亞政府以 39 億美元達成和解,需支付 25 億美元和解金,並保證至少歸還因竊取 1MDB 資產衍生價值至少 14 億美元的收益,馬來西亞政府則撤銷對高盛的所有刑事訴訟和監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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